山西比特幣「礦工」偷鐵路廠電力被判囚

×

[PR]上記の広告は3ヶ月以上新規記事投稿のないブログに表示されています。新しい記事を書く事で広告が消えます。

山西比特幣「礦工」偷鐵路廠電力被判囚

內地「裁判文書網」10月8日公開一份刑事判決書,披露一名山西大同男子盜取火車廠電力,用於「挖比特幣」,因犯偷盜罪被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,並處以罰金10萬元(人民幣.下同)。

所謂「比特幣挖礦機 」,就是用於賺取比特幣的電腦,一般備有專業「挖礦」晶片。「礦工」用個人電腦下載軟件,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,為比特幣網絡提供運算服務,藉此賺取相應比特幣報酬。

《澎湃新聞》10月8日報道,涉案徐興華於去年11月至12月期間,分3次在其借住的口泉鐵路西二廠附近電線杆上偷接電力,用於確保50部比特幣「挖礦機」和3部電風扇24小時運行,其間損壞5部「挖礦機」。

截至今年4月案發,徐興華共挖到比特幣3.2個,盈利12萬元,所盜電力產生電費10.4萬元。除了判監和罰款,法院還責令徐興華賠償全部電費,並上繳全部「挖礦」設備。

徐興華作案時段正值比特幣價格高漲,並去年12月初登頂達到近2萬美元,此後開始回落,目前比特幣的價格在6500美元左右。報道引述挖聯網計算,比特幣單價低於44000元時「礦工」將收不抵支。按徐興華一案所見,50部「礦機」連續挖礦4個月共獲得3.2枚比特幣,毛利僅1萬多元人民幣。

PR